申报条件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初级不少于150min,中级不少于150min,高级不少于180min,技师不少于200min,高级技师不少于240min: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4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