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建筑业转型和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建筑工业化实现,迈入智能建造强国行列。为保障智能建造与建造工业化协同发展,实现我国及早迈入智能建造强国行列,十三部门共同研讨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路线图及实施路径,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目标完成和任务落地。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将现有各类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向智能建造领域倾斜,加大对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软硬件开发,智能系统和设备研制,项目应用示范等的支持力度。对经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智能建造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表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建立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体系框架企业购置使用智能建造重大技术装备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智能建造多元化投体系,鼓励创业和产业投向智能建造领域。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协调,推动解决智能建造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各地要制定智能建造人才培育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培养一批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深化合作,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人才后备保障。建立评估机制。各地要适时对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智能建造发展目标落实与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