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教师资格证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本办法。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适用本办法。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各种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育教学的特殊性.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技艺的人员.学历要求还可以适当放宽,具体放宽到什么程度,要根据个人所具有的特殊技艺而论.而且要经过省级批准才能放宽。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了有学历要求外.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这是和其他6种教师资格的显著区别。
(6)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也就是说不仅要掌握一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识按照不同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传授给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学习能力和道德人格,使学生的特长和潜力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教育教学能力的内容广泛,要求较高,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公民的素质差异较大,因此,《(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