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工是指从事建筑的一类施工人员,必要工具为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用搭设工具,将钢管、夹具和其他材料搭设成操作平台、安全栏杆、井架、吊篮架、支撑架等,且能正确拆除的人员。
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职业等级五级)、中级(职业等级四级)、高级(职业等级三级)。该职业要求从业者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业。
架子工申报条件: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该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该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该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该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该职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该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该职业高
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该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该职业(专业)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