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工职业等级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该职业要求从业者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业。考核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操形式。理论知识测试和技能操作测试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主考与考生比例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评分员;操作考核员与考生的比例为1:5,且不少于3人。理论知识考核时间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240 min。鉴定室的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间,要有建筑物、材料、必要的工具设备,有满足技能鉴定需要的场所。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该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该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该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该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该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该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该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该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该职业(专业)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