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无人员,无经费,责权利未能做到统一结合,街道积极性不高,一些部门对小区围墙内的各种违法现象执法不力,各级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氛围尚未形成,小区开发项目的行政管理需要完善,政策需要修订,导向有待正确引导,针对居民“尊重物业劳动,依法自治”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地位亟待提高。结合《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了解居民期盼,企业愿望和辖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但是在街道层面有机构从常州市实际出发,以重要性,可行性为原则,提高认识,创新谋划物业管理工作。要从新的高度,认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和谐,不仅是安居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幸福常州的一项重要内容。
但是要认识到,只有把物业管理工作也抓上去,才能打响完整意义上的常州住房品牌,才能真正让群众安居乐业。各级政府都应当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像抓城管工作那样,真抓实干,抓出成效。要以新的举措,推动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有许多问题需要创新探索,不仅要解决法律的内生缺陷,而且要采取切实可行的行政推动措施。建议市政府以领导重视程度较高,善于探索,勇于实践并已取得较好成效的钟楼区为试点。虽然常州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和老小区整治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市区合力,创新举措,综合治理,突破难点,从而积累经验在全市推开。突出重点,努力七大难题。下决心当前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才能造福群众,感染群众,教育群众。希望政府以强有力的措施,重点突破上述七大热点难点问题,其中,在治理物业费收缴难问题上,着重解决公职人员带头欠费问题,在解决停车难上,着重完善开发商产权车位出售和租赁价格政策,在解决扰民问题上,着重运用数字化城管,推进执法进小区,交警进小区,在解决保修维修难问题上,着重建立保证金制度和房屋维修的支付运用制度,在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和纠纷调解难上,着重发挥街道,居委会的组织作用。才能营造健康和谐的物业管理环境。根据基层反映的意见建立“三合一”的工作机制。完善机制,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实践证明,以区为主,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是城市政府搞好社会管理的必然选择。建议常州市政府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促进事权与财权相统适当增加投入,设立面向所有成建制小区的物业管理专项经费,建立奖励与基本经费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为区,街道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同时,赋予城市基层组织对市和区两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评议权,并鼓励街道,社区组织运用行政管理网络平台和数字城管系统,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解决小区内应由政府解决的事项,从而真正为物业服务企业减轻负担,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当前。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常州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项目普遍处于亏损状态,这导致服务水平难以提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区内保洁保绿用水价格和公共部位照明用电价格过高,构成了企业的两大成本负担。企业普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