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c生产意识薄弱,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李某均,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型车间生产班长。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王某水,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未依法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宋某,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没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2020年3月3日7时55分左右,福德化工车间主任张义明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填写动火作业票证并经公司批准,就安排张学智和肖云亮对罐区北侧4个储罐进行加装铭牌支架焊接作业。11时09分41秒,事故储罐发生,致罐体整体飞起数米后落至防火堤东南角,并起火燃烧。直接原因:在浇铸过程中,工人为加快铸造进度擅自调快铸造底座下降速度,错误操作调小了结晶器冷却水流量,结晶器中的铝液尚未结晶就被拉出,导致铝棒拉漏,铝液大量泄漏至冷却水井中,冷却水瞬间汽化,体积急剧膨胀产生。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安全员,负责凯隆公司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周培军疏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组织,参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疏于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019年8月28日9时25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办事处未来路与凤凰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中博集团一施工工地,在塔吊顶升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万元。近日事故调查报告发布。王xx,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中原分公司中博项目安全员,因项目B地块南院的安全员请假,8月26至28日王海涛被临时由北院调至南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8月28日,在塔吊顶升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未及时发现,阻止胜富劳务公司木工进入顶升作业控制范围,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2019年9月30日,郑州市局二里岗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第八十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