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c,负责凯隆公司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周培军疏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组织,参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疏于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019年8月28日9时25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二里岗办事处未来路与凤凰路交叉口西南角的中博集团一施工工地,在塔吊顶升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万元。近日事故调查报告发布。王xx,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中原分公司中博项目安全员,因项目B地块南院的安全员请假,8月26至28日王海涛被临时由北院调至南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8月28日,在塔吊顶升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未及时发现,阻止胜富劳务公司木工进入顶升作业控制范围,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2019年9月30日,郑州市局二里岗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经管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执行遽捕(郑公二里(治)捕字〔2019〕10174号),羁押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部分设备损坏和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约842万元。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神华公司合成二线为了提高原料利用效率,在没有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利用现有的谷氨酰胺生产线上的不锈钢浓缩罐,并参照谷氨酰胺生产过程的浓缩工艺对阿昔莫司合成母液进行浓缩,浓缩岗位当班操作人员浓缩阿昔莫司合成母液过程中,浓缩过长。案例2019年3月7日上午10时53分许使罐内物料(包括阿昔莫司。江苏神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阿昔莫司合成原料5-甲基吡嗪-2-羧酸和双氧水等)温度。
浓度升高,产生激烈化学反应,引发。吴德宁,神华公司专职安全员,没有及时发现本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没有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日常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职工未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对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21.54万元。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姚某平违业公司制定的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违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在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进入含有硫化氢气体的皮浆池,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村委会下虎山的东莞市华业鞋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2018年5月26日9时30分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未及时实施本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