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学历和职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或具有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第七条 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有学历要求的,还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企业负责人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须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小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交符合任职条件的证明文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第八条 注册中心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受理,审核工作,符合规定且各项资料齐全的,报市建委决定,市建委决定后,公告合格人员名单并由注册中心制发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九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工作的通知》(京建科教〔2007〕362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