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